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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审判职能 勇于改革创新
——市中院环资庭多管齐下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24-09-30 06:47
来源:阳泉日报

环资庭干警下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闫佳凤摄

  作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案件“三合一”审判部门,环资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21年以来,共审理涉环资案件20件,其中刑事14件、民事3件、行政3件,审结19件,结案率达95%,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24年8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市中院环资庭榜上有名。

  构建平台,扎实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

  环资庭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为指导,出台《关于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环资审判“三合一”模式全面铺开,用好用实环境资源审判平台,实现审判机构专门化、办案人员专业化。

  案件质效优,注重三效统一。在办案中,环资庭始终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审结刘某某、张某某等42人污染环境罪案、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的平定县非法采矿罪系列案、我市首例销售兽药残留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案等案件时,始终坚持三效统一,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典型案件精,注重示范引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典型案例就是最生动的法治教材。环资庭在案件审理中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用公正审判弘扬法治精神;坚持强化释法说理,以司法裁判引领主流价值;坚持落实普法责任,在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实践中让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王某诉郭某某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红色文化资源著作权案件审判思路》《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实质化运行情况分析——以阳泉法院为例》《阳泉法院近三年劳动争议案件司法大数据及审判情况分析》分别获得2023年全市人民法院大兴调查研究一、二、三等奖;《王某诉郭某某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案》获得全省人民法院2023年度优秀案例;原告某环保基金会、某环境研究所与被告山西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被选为2023年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之一、2024年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协作意识强,注重区域共治。环资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体系,增强府院协作,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协同联动保护机制,携手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推进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服务大局,发挥环资司法保护职能作用

  环资庭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刑事审判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惩治和教育功能;坚持罪刑法定、宽严相济,把修复生态环境作为量刑的重要情节。

  2016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14日,山西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被环保部门多次处罚。原告某环保基金会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责任。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环资庭委托鉴定机构对从2016年3月1日至诉讼期间生态损害赔偿损失进行鉴定,经评估大气污染的生态恢复性费用为130.32万元。环资庭还查明,2015年山西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已经完成电厂的提标改造工程,2020年已投入600余万元进行了填沟造林工程。生效判决认为,山西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某环保基金会关于停止污染、消除危险、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的诉讼请求已经实现。考虑到山西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已投入数百万元用于造林工程,尽到了部分替代性修复责任,最终确认山西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承担服务功能损失及大气环境治理费用为30万元。

  本案系超标排放导致环境污染引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鉴于大气污染的流动性,环资庭在确定企业的赔偿金额时,结合鉴定结论,充分考虑企业已采取补植复绿、提标改造、绿色生产等措施,合理确定赔偿金额,既起到了法律的惩戒作用,又推动企业积极修正错误,鼓励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环资庭以生态惠民、生态为民为原则,始终将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延伸职能,积极开展环保法治宣传

  环资庭将法治宣传与司法公开、以案释法与司法便民、普法与科普相结合,发挥巡回审判等机制作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同时,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打造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品牌,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生动阐释“小案件大道理”,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不断提升。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我省重点企业战略性重组以及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激增。为此,环资庭走进阳泉阳煤中小企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已办结的一大批劳动争议系列案召开劳动争议诉源治理座谈会,向该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并讲解劳动争议风险防范化解相关法律知识,悉心解答企业遇到的用工难题,从源头上预防劳动争议。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生态环保意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中院环资庭走进多氟多阳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把法律服务送到生产经营第一线,切实推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多氟多阳福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全球新能源材料龙头企业,环资庭干警深入该公司,充分了解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随后与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同时,围绕企业在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一直以来,环资庭持续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相关单位、企业存在的工作疏漏、制度缺失、监管不力等问题,依法履行好司法建议职责,积极促进有关单位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此外,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宣传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鲜活案例成为群众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引导、警示作用,引领风尚,凝聚人心。(刘志娟  闫佳凤)

(编辑:王宁 韩璐 责任编辑: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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