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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检察院、团区委与社会组织签订协议保护未成年人
发布日期:2023-11-20 07:19
来源:阳泉日报

  11月14日,城区检察院、共青团阳泉市城区委员会与山西睿泽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5家社会组织签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协议并座谈,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提高社会组织支持检察工作服务质量。

  城区检察院、团区委分别与5家社会组织签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商定由检察机关负责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引导规范和促进购买社会服务,做好司法办案与社会服务的程序转介工作,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团区委负责做好社工和志愿者的发展计划、政策引导和培训落实,联合检察机关做好服务准入、监测和评估工作;社会组织承担少年社工的责任,按照协议确定的服务清单、服务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

  签约仪式上,城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签约的初衷、进展、合作内容及形式等进行详细说明。各参会代表就如何有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探讨,各签约方表示会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发挥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优势,全力支持建立健全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城区检察院与团区委及5家社会组织签约合作,共同构建“检察+心理咨询师+社工”工作新模式,强化了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有机结合和优势互补,不断提升城区检察院“启明星”未检工作品牌的品质和效果。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城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未检工作职能,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和范围,推动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用心用情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杨敏)


(编辑:王宁 韩璐 责任编辑: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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