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分析会。 会上,审管办通报2024年审判质量管理指标相关数据,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业务庭室负责人针对各院、各庭工作进行分析发言,中院分管院领导进行点评。 会议强调,牵紧司法改革“牛鼻子”,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两级法院要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监督管理模式,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领导。要压实合议庭、承办法官的审理案件责任,压实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的把关责任,对重大、复杂案件,压实院庭长“一岗双责”监督管理责任。持续实质化运行阅核机制,并强化阅核成果的拓展应用,根据典型案件、类型案件阅核情况分析总结,提升阅核成果对于入库案例、司法建议的转化度,一体推动综合治理。 用好“质效”的指挥棒,做细审判管理工作。审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跟进指标完成情况,做好服务和统筹工作。要构建纵向、横向相叠加的管理体系,保持审判监管常态化、健康化的发展方向,实现对两级法院审判执行考核的统筹管理。梳理现有工作制度,及时查漏补缺,动态完善细化对审判行为过程与结果的调控、评价、引导等各项工作机制,确保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规范开展、质效稳步提升。 树立“实干”的风向标,做强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立案环节要优化。强化导诉指引服务机制,统一类案立案审查标准,指导当事人规范确定适格起诉主体、精准表述诉讼请求等核心要素,从源头上预防程序空转和衍生信访问题。诉讼模式要转型。着力实现从“律师主导型”诉讼向“当事人参与型”诉讼的转换。让当事人说事、代理人论理。事实查证机制要完善。推行现场勘查制度,对相邻权纠纷、物权确认等涉现场要素案件,承办法官要实地查勘,通过测量、物证固定形成内心确信。审判时效要管控。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即时评议送达、紧凑衔接保障当事人时效利益。案件研讨要规范。需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应在合议后及时提请,将防止案件积压贯穿于立案、开庭、合议、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委会研究各环节。裁判文书要改革。文书说理须通俗易懂,避免法理堆砌,重点阐释裁判逻辑与现实依据,提升普法效果。(杨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