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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真正说到了群众心坎上。近年来,国家的“惠民政策”接连不断,覆盖各个领域,资金款项有扶贫、教育、医疗、退耕还林补助、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贫困生的“两免一补”,以及饮水改造、救灾等等,绝大多数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这是国家经济增长成果惠及全体社会成员的表现。对这些实实在在的民生政策,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其位谋其政,通过探索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把党的好政策变成惠民的实际成果,为人民谋福祉。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中央的好政策在执行中被扭曲走样或打了折扣的现象屡有发生。在一些地方,不是主动地把党的好政策送到街道社区、田间地头,而是设法堵塞群众的信息渠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群众却常常听不见、看不到,“惠民政策”和基层群众见不了面,更没有把“真金白银”送到群众手中。今年两会上,有一位政协委员给温总理念了一首他在乡下听来的民谣:“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发文件,一级一级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没人给兑现。”这首民谣揭示了问题的实质,那就是截留了党和政府给群众的利益,将本来属于群众的实惠,变成了一些小集团甚至个别人的实惠。这种做法除了经济上的危害外,更严重的是离间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惠民政策重在落实,不落到实处的政策,不过是空口说白话。我们的一些部门和单位是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员、落实人。财政部多次提出,“在补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各地要积极推进社会化发放,减少中间环节”,这种要求为我们落实惠民政策,防止截留、挪用、侵占群众的“真金白银”指出了明确方向。我们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还要注意跟踪、监督,对那些“挤占”、“挪用”民生资金的“违纪行为”实行问责机制。保证中央和各级财政下拨的惠民款项真正落到群众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