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题要变“大而全”为“少而精”。选好题是做好代表视察工作的前提。选题决定成效,只有题选准了,才有可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我们在选题上主要考虑几点:一是视察所选的内容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只有依法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视察才能站得住脚,人大代表发表意见才更有底气。二是视察内容是否是人民群众关注、政府工作侧重和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问题。去年以来,城区人大紧紧围绕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城十区”建设、重点项目落实情况、国家级园林城市建设、社区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保障、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情况、残疾人康复救助情况等课题开展了专项视察,这些内容都是城区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和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是人大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去年得到了落实。三是存在的问题经过视察能否得到有效解决。视察的选题必须是“一府两院”能够解决的问题,只有符合这一条件,视察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一般来说,选题最好不要“大而全”,因为“大而全”的课题着眼于宏观,着重于全局,是多年积累下来的老大难问题,解决起来比较棘手。这些问题想在很短时间内得到解决是不可能的。
形式要变“前呼后拥”为“轻车简从”。视察的组织方式很重要,在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时,需要注意在方式上下功夫,变“前呼后拥”为“轻车简从”。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在集中视察时,把视察步骤做细做实,尽量避免形式主义。以往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主要是会前的集中视察。这种方式的主要问题是人员多,视察时总是前呼后拥,无法真正深入基层,视察效果流于形式,难于取得实质性的效果。为此,我们变集中视察为分组视察。视察开始前,先根据内容多次与有关部门交流信息,到现场进行调查研究。视察开始时,各视察组轻车简从,避免了组织协调环节的繁琐,便于集中精力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二是开展专题视察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去年,城区组织人大代表对城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区政府向全区人民承诺办的十件实事等专题进行视察,我们改过去主要由常委会办公室组织代表视察为主要由分管的常委会领导负责、有关代表参加、常委会相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这样做有分有合,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使代表视察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三是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和鼓励城区的省、市人大代表开展持证视察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和积极效果。
情绪要变“要我视察”为“我要视察”。过去组织代表视察,一个较大的问题是代表存在“要我视察”而非“我要视察”的思想,代表参与视察的积极性不高。一些代表身处各级领导岗位,经常在履行代表职责与本职工作之间发生冲突,时间上安排不过来,参加代表视察活动较少,加之视察活动主要由人大机关组织,代表对视察课题的安排、组织方式等都无从选择,缺乏了参加视察活动的热情。为了调动代表参与视察的积极性,一方面,城区人大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近两年,我们推荐50多名区人大代表担任各行各业的特邀监督员,深入实际了解社情民意。另一方面,城区人大针对性地选择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或代表关注的问题进行视察,请代表拟出参考题目。在组织代表视察时,尽可能多地邀请研究课题与视察内容相关的人大代表参加。
建议要变“外行话”为“内行话”。视察建议提得好不好,既关系到最终能否得到有效落实,也关系到视察效果能否令人满意。它既是对选题正确与否的验证,也是对代表素质的考量。视察所提建议如果缺乏可操作性,可行性不强,有关部门在办理中就只能是以“空对空”、“理论对理论”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