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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0日至22日,由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郭忠烈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我市,就《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市人大副主任段存寿、副市长王敬瑞一同检查。
检查组详细听取了我市“一府两院”的汇报,与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及社会有关方面人员进行了座谈,并深入到平定、郊区进行了实地抽查。同时,检查组组织了阅卷小组,采取交叉评查的方式,对今年1~6月份我市两级公、检、法、司机关已办结案件的部分卷宗进行了阅卷评查,对侦查、起诉、审理、羁押、辩护等刑事诉讼各个阶段的办案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我市“一府两院”以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努力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严格依法办案,保障公正司法,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工作中有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
同时,检查组就我市在《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组要求,各部门要加强法律学习,全面准确理解《刑事诉讼法》;要适应新形势,落实新政策,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冲突,最大限度地防止社会对立;要提高办案水平,追求效果统一,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 (聂晓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