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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市农业部门了解到,春播开始到现在,我市三个农业县区签订的农业订单为数不多,我市发展订单农业存在诸多问题。分析原因,合同双方缺乏诚信、农作物种植规模不大是制约订单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订单农业又称契约农业或合同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之前,农户与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由此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农户根据合同安排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按合同收购农产品的一种农业经营形式。记者从农业部门了解到,近几年,我市农民与商家签订农业订单的也不少,但合同兑现率较低,大都流产了。比如,前几年,某商家曾与盂县西烟一些村签订马铃薯订单,合同中提到“随行就市定价格”。可是,由于没有具体说明“市”指的是县城这个小市场还是全省的大市场,等到收购时,农民以较高的市场价格为参照物,商家以较低的市场价格为参照物,双方争执不下,最终一拍两散。
其实,许多合同双方都知道合同不太规范。为什么明知不规范而为之?一位商家道出了原因:“未来的价格变化谁也不好预测,订合同时留一些余地,就是不希望合同被限制死了。”而对农民来说,除一部分缺乏法律常识外,相当一部分也是怕吃亏,因此签订合同时总是回避或含糊对自己不利的条款。为了各自的利益,合同双方似乎缺少了一些“诚信”。
此外,我市许多农作物品种种植规模不大是制约我市订单农业发展的又一重要因素。市浩丰小杂粮合作社理事长贾秉堂说:“去年,山东、河北甘薯研究所计划与我市签订100到150万公斤的紫薯订单。但由于我市紫薯种植面积仅100余亩,年产量不过25万公斤左右,根本不能满足商家需求,没敢签。”其实,不只是紫薯,我市许多农作物都存在类似问题。 (刘峥 李荣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