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央和省驻地单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组织及社会各界群众按照自觉、自愿的原则参加捐助活动。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以捐赠新棉衣被为主,也可捐款。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所捐款项,最后统一上缴市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由市民政局会同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省下达任务数量和规格,按程序集中采购新棉衣被,发往对口支援的四川茂县灾区。捐款活动要与对口支援四川茂县和帮助我市困难群众安全过冬相结合。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捐赠款物有专人负责、专账管理,接收、移交捐赠款物情况要在单位内部公示。各级民政部门社会捐助接收工作机构收到捐赠款物后,应书面确认捐赠数量和金额,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款物发往灾区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其他单位未经民政部门同意,不得以此名义进行募捐和其他形式的集资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公布捐赠热线电话、银行账号和具体地址,为捐助活动提供便利。捐款接收地址:阳泉市民政局(市政府二楼民政局会议室),电话:2032667、2293777、2293364。捐物接收地址:阳泉市社会捐助事务管理中心(市社会福利院内),电话:2157722、2157711。开户银行:建行业务经营部。账号:14001638608050501739。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