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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以来,盂县国税局把强化绩效考核作为增强税收管理员工作责任心、提高税源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制定出台了《盂县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从三个方面对税源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考核激励。
一是细化考核内容。该局税源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实行千分制,内容包括日常管理、税源控管、日常核查、纳税评估、纳税服务、其他工作等六方面64项,贯穿于税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规范考核程序。该局税源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实行两级考核制,县局负责对各税源管理单位进行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各税源管理单位负责对税收管理员进行考核,每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三是严格责任落实和追究。县局每月通报各税源管理单位绩效考核情况。当月考核得分在850分以下的单位,县局将扣发该单位当月奖金,单位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报告;考核得分连续3个月在850分以下的单位,县局将对该单位进行“解剖式”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追究责任;考核得分累计6个月在850分以下的单位,县局将取消该单位的年终评先资格,单位负责人停职检查。 (陈贵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