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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8月16日报道:8月15日,一辆车身长约20米、过磅单标明车货总重为183.2吨的6轴载重卡车,压塌了太原东柳林桥西桥,卡车也随着坍塌的桥面滑落到了渠中,扬起的灰尘腾起十几米高。东柳林西桥修建于1980年,限重为20吨。公路部门的技术人员曾于8月4日对这座桥进行了测试,桥梁的各项技术指标良好。但是质量再好的桥也承受不了超限9倍的负荷,超载车辆上路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笔者为此专门查阅了有关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载重超过55吨的车辆是禁止上路的,那么类似这辆严重超载的车辆为什么天天在公路上运营呢?据《山西晚报》8月13日报道:现在有关部门对超载车辆采取“计重收费”,即:超限30%以下的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收,超限30%至5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两倍计收,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这种以罚代禁的办法,给司机们造成了一种“交钱就可以超载”的错觉,而且许多超载车辆司机嫌走高速公路交费多,干脆开着超载车走普通公路,导致设计承重能力不一的道路桥梁、涵洞频频遭到破坏。8月13日,娄烦县何家岚桥不堪重压,单侧桥体发生垮塌。另外,太客线最严重的25公里范围内,从太原前往古交的重车道方向有7处涵洞被压坏。在太原地区,近期已经有两处桥梁被压塌,十多处涵洞被压毁。
公路和桥梁的承重量都是有定额的,长期超负荷受压不仅缩短公路使用寿命、增加公路维护和建设成本,而且给行人和司机的安全带来不可预测的隐患。机动车的核定载重量是机动车保持良好性能的必要条件之一,长期的超载运输必然会影响车辆的性能,从而给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超载车辆不让上路就是不让上路,我们再也不能以罚代禁了。这是为了道路的安全,这是为了桥梁的安全,这是为了行人的安全,也是为了车辆和司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