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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9日,记者从市养老保险中心获悉:从今年后半年起,我市将依据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具有高级职称等,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调整幅度为最高月增205元,最低月增85元。
根据8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要求,按照 “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人员适当倾斜”的原则,我省出台了《关于200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中规定,凡200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劳人险 〔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休老工人和“两航”起义退休人员)提高养老保险金。
具体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5元;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9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5元;1954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8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5元;196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7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据市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介绍,从1996年到2006年,我市已根据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要求,已先后8次调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从2005年、2006年和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算起,三年内我市的企业退休人员最高月增460元,最低月增260元。为了尽早将补发和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一次性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原定8月20日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将被推迟。目前,市养老保险中心正加紧调资的前期准备工作,月底前,所有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退休人员将足额领到自己的养老金。(王玉萍 白宝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