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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我市开展的打击非法采矿“07春雷行动”中,盂县县委、县政府带领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非法储(售)煤场、非法从事煤炭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厉打击,使非法采矿得到有效遏止。
4月30日盂县发生的非法采矿事故,造成14名矿工井下遇难,主要责任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对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了责任追究。
市“整顿办”抽调纪检、公安、国土成立联合督察组,深入三个县(区)进行了督促检查,盂县国土局、公安局除对非法采矿实施严厉打击外,还对全县范围内已掌握的非法采矿矿主进行抓捕。截至目前,已对25名涉嫌非法采矿的当事人实施了刑事拘留,并对涉嫌非法采矿的12人实施了逮捕。另外,盂县公安局还开展了近年来声势和行动最大的火工品清缴工作,专门从省公安厅调来直升机、警犬进入重点区域(乡、镇、村)进行搜缴。县政府由县长、副县长亲自带队组织经贸、工商、国土、煤运、公安等部门对盂县辖区范围内的76个非法集煤点进行了彻底铲除,并没收了个别钉子户拒不清理的存煤,统一由煤运公司收缴。盂县由过去非法采矿的重灾区逐步变成了我市矿业秩序相对稳定的县。 (晓萍 晓彬 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