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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孺皆知”、“改嫁”、“待开发的处女地”等词乍一听来,仿佛没什么可诧异的,这都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词语,它们到底怎么了?
语言中这些比比皆是、习以为常的词语其实很突出和大量地体现了一种社会对女性形象的刻板印象和性别歧视,然而正是由于人们对它们的熟视无睹,这些词语就更加频繁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表述和媒体报道中,在这个倡导男女平等的社会里,它们继续潜移默化地侵蚀着人们的平等意识。关于这一点,很少有人来提醒大家。
2004年2月19日,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国内部和中国妇女报共同主办、中国妇女报总编辑卢小飞主持的首都主要新闻单位高层领导座谈会上,“优化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成为这次座谈会的主题。来自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媒体的负责人,得到了专门的小册子《性别意识主流化入门》。
新闻媒体是促进社会进步的载体,在改变陈旧的性别观念、社会意识方面,大有潜力。但根深蒂固的性别陈规积习,缺乏系统持续的性别培训等现状却局限了新闻工作者对性别问题的认识,更影响了报道的深度和力度。媒体决策层中性别比例不平衡、媒体领导层的性别意识缺乏都会制约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和大众传播研究所研究员卜卫介绍了社会性别和大众传播的研究成果,分析了大众传媒中对女性、男性和其他群体的刻板印象,大众传媒将妇女问题私人化、个人化的弊端。
座谈会上,各位新闻媒体负责人感慨良多。检察日报社社长刘佑生说:“我们都是传统性别文化的受害者。”媒体负责人进一步建议组织编纂词汇表,列出性别定型和性别歧视的词汇,以“人人皆知”等具有平等意识的词汇代替“妇孺皆知”等词。
事实上,在推动妇女运动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的媒介报道不仅有很多进步,而且有很多突出的特色。我国有专门倡导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的日报;不少党报、电台和电视台设置了妇女专题的版面、栏目和节目;一些地方还设立了女新闻工作者协会,有专门的组织促进妇女从事新闻工作。
同时,媒体促进性别平等的潜力可挖掘。对媒体决策者和从业人员来说,“社会性别”是首先要引入的一个概念和视角。媒介要促进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主流的进程,在报道中不仅要从人民生活的角度,更要注意不同性别群体的不同角度。
在采访、报道和编辑工作中,媒体也要注意保持新闻主体的性别均衡,让妇女和妇女团体成为消息来源和评论者,反映更丰富多彩、超越角色定型的妇女和男性形象,倡导平等相互尊重的两性关系,报道女受害者时也要注意她们的能动性,避免报道对她们造成的再度伤害。媒体语言更要注意词语陷阱,“婆婆妈妈、中年妇女”等这些强化性别陈规和性别排斥的语言可以休矣。
“虽然女性媒体从业人员很多,有的甚至超过男性,但这并没有影响媒介的男性眼光。要改变以男性中心眼光评价一切,需要输送新的概念,改变定型化的观念。今天我最大的启迪是,新闻报道要切忌对某些群体定型化、类型化,不要以男人、城里人等为中心,避免褊狭的眼光。”光明日报副总编辑何东平的发言引起了与会媒体领导人热烈的响应。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座谈会的意义在于,已经到了以社会性别的视角倡导男女平等的新时期,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思想的开放,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将在所有新闻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真正得到优化。(来源:中华新闻报 记者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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