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网视阳泉
关键字: 模糊搜索:
 
日报原版在线
晚报原版在线
本页位置:首页 >> 阳泉新闻网 >> 娱乐 >> 正文

邓超因合同纠纷被诉违约 经纪公司索赔750万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 录入时间:08-05-07 10:22:37

  因演出合同纠纷,广州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演员邓超告上法庭。本网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广州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2002年9月11日公司与邓超签订了《演艺人员经理人合同书》。该合同书明确规定了双方权利义务、工作内容、收益报酬分配方式、合作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签订后,双方开始实际履行。按合同约定,公司全方位安排、管理、策划邓超演艺事业,并成功将一名默默无闻的年轻演员发展成知名演员,使得邓超演艺事业获得长足发展,知名度急骤提升,片酬收入大增。然而,就在邓超名利双收、演艺事业如日中天之际,也到了双方合约即将届满之时,邓超开始频繁违约,其分别在合同期限内做出恶意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无理拒绝出演由公司策划制作的电视剧;多次在事先未征得公司同意、事后也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擅自接受他人为其安排的演艺活动;拒不履行续约义务等。邓超的违约行为损害了公司经济利益,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故请求判令邓超支付违约金、律师费、公证费、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50余万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新华网 人民网 中国网联网 国际在线 央视国际 中青在线 中国日报 中国广播网 中新网 搜狐 新浪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 太原市人民政府 黄河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山西电视台 新华山西频道 太原记协 龙城热线
 阳泉信息港 阳泉政府网 阳泉盂县 阳泉平定 阳泉郊区 阳泉气象信息网 阳泉活图 阳煤集团 新阳泉
主管: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 主办:阳泉日报社 网站维护:阳泉日报技术部
阳泉新闻网版权所有 晋新网备案证编号:14083032 投稿邮箱:sxyqrbs@163.com 晋ICP备07004459
地址:山西省阳泉市桃北中路87号 电话:0353-4043658 4061115 邮编:04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