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北京市首个住房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启动两周,6月7日,北京市建委在其网站公布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至此,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制度终于面世。然而,这项涉及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保障政策,却并没有赢来掌声一片。
谁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
“我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吗?”对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大多数人首先发出的就是这样的疑问。
按照《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需要符合两个条件: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申购经济适用房的年龄、户籍、年收入、资产都被列入要考察的范畴。但对于申购经济适用房的经济标准,管理办法目前还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数字。
“上述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我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房价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该管理办法这样描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经济标准。
而按照宣武区陶然亭街道试行的北京市首个住房保障制度试点标准,经济适用房申购者能够申购的面积为人均15平方米。申购家庭上一年度的收入标准分别为: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户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00 元、36300 元、45300 元、52900元、60000元;对应的家庭总资产分别低于24万元、27万元、36万元、45万元、48万元。
众所周知,北京市此前的经济适用房申购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元。“按照新规定,我的年收入超过标准,但资产在标准以内,结果还是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样公平吗?”一位媒体从业者问。
“如果按照陶然亭街道的标准,实际上是缩小了经济适用房申购者的范围。”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经理胡景晖说,以前的条件太过粗放,范围太大,导致很多违规现象出现,例如出现过“开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的事件。
北京市建委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次公开保障性住房的两个管理办法,其实也是政府部门在试水,因为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对到底有多少人需要经济适用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很多地方提出要建多少经济适用房就是拍脑袋,做出一个政治表态,对实际状况并不了解。”
据了解,北京市前不久刚刚开始对市民的住房普查,究竟这个城市有多少人需要保障性住房,目前还没有人清楚。全国其他地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我个人觉得,政府保障性住房应该覆盖到当地户籍人口的4%~5%。”胡景晖说,北京市目前户籍人口大概1200万人,也就是说应该有48万到60万人需要保障性住房。
谁来审核申购资格?
按照管理办法,申请经济适用房要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也就是说,以前那种单位随意开个收入证明就能申购经济适用房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但是,怎么能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资产做出正确的核查?”胡景晖对此并不乐观。他表示,在经济适用房的实际分配和政策执行中,如果出现政策执行不到位、分配不公平,怎么解决?
按照管理办法,如果要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者需要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最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