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必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规范公权力的运行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在我国,党的领导地位与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在实施宪法过程中特殊的作用与功能,决定了实施宪法与党的建设密切相关。坚持“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宪法原则,就要坚持党的权威和宪法权威的统一,党的活动的合宪性与党的领导的统一。执政党应当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注重决策的宪法基础。党依法执政必须坚持最终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原则。在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党领导全国人民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 科学立法,完善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截至2024年6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3件、行政法规598件、地方性法规1.4万余件。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225部、部委党内法规227部、地方党内法规3485部,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实现良法善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提高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推动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就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在党的领导下共同努力的结果。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 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制约监督是实现公正的重要保障。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专门法院设置。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警务体制机制,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继续推进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全民守法,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让法律服务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重视高素质的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培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还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牢记职权法定,明白权力来自哪里、界限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已进入深度调整期,主权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及斗争,对国家主权原则提出若干新挑战,要拿起法律武器,占领法治制高点,敢于向破坏者、搅局者说不。新时代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 (作者为阳泉市委党校政治建设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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