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团结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始终把社会安定和谐作为重要责任,建议市政府要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尽量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提高群众的安全感。五年来,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关于严打整治斗争情况的报告,支持公安机关推进警务改革,提高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的能力。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审判报告、法官队伍建设和赎职侵权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审判制度和检察工作改革,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
常委会关注群众安危。针对一段时期比较严峻的安全形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矿山、交通、建筑等生产单位和食品、药品营销企业进行视察督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和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办事,尽量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常委会根据市委的部署,在全市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深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完善了各项责任制度,使推行“两制”工作步入健康的运行轨道。市政府对1600余名各级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上岗培训,强化了三级责任,完善了四项制度。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引深“两制”的实施办法、执法责任制方案和案件审查制度,强化了内部制约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两错”责任追究制和审判长责任制、审判案件流程管理督查制相结合,加大了“两错”追究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常委会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了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对劳动法、农业法、婚姻法、工会法、审计法、监狱法、矿产资源法、义务教育法、城市规划法等60多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基本摸清了这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情况,督促纠正了一批违法案件,维护了社会正义,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常委会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组、充实了信访工作机构、完善了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了信访工作程序、明确了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提高了信访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00余件次。通过监督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办法妥善解决了大部分群众的合理诉求,化解了社会矛盾。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开展个案监督为突破口,通过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具体协商解决办法,督促有关机关对一大批案件给予了公正处理和解决,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促进了社会安定和谐。
(唐麟 毕延年 王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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