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共提交提案1789件,经审查,立案1510件,未予立案的279件提案转为委员来信处理。在立案的提案中,党派团体提案323件,专委会提案9件,界别小组提案4件。按内容分,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712件,占47.2%;科教文卫体方面的422件,占27.9%;政法、统战和其他方面的提案376件,占24.9%。这些提案分别送交50多个承办单位,到目前为止,所有提案已经办复完毕,办复率达100%,采纳率达85%,有些提案已付诸实施,见到实效。
一
在经济建设方面,许多提案围绕我市“十五”计划的实施和“十一五”规划的制定,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这些提案从大局出发,考虑长远,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有些还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关部门认为非常重要、非常及时,积极予以采纳;在科教文卫体方面,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政法、统战和其他等方面,许多提案重视社会稳定,从社会生活的不同侧面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反映了大量的社情民意,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化解社会矛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
十届政协常委会始终贯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着重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制订出台相关制度,使提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十届政协常委会根据“建言质量年”的要求和提案工作的发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重新修订了《提案工作条例》,明确提出了提案工作一定要坚持“提高认识、广泛征集、强化审理、多出精品、协调督办、宣传激励”的方针,为本届政协提案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
(二)不断强调质量意识,努力提高提案工作质量。通过举办提案知识讲座、印发提案导向和提案目录、举办情况通报会、召开党派团体提案座谈会、严格审查立案等一系列的工作,使越来越多的委员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正确处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以高质量的提案体现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水平,推动办理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作,提高提案办理的实效。为及时了解提案办理情况,听取承办单位对提案工作的意见,我们加强了走访承办单位的力度,经常与承办单位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增进了市政协和承办单位相互之间的理解和协作。五年来,共召开协商办理座谈会28次,组织专题视察16次,先后有8位副主席参加了提案工作的有关活动,提高了提案工作的层次。
(四)加强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市政协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提案工作信息,在每次全会召开前夕,有计划地向新闻单位集中通报提案工作的总体情况和报道线索。在日常工作中,及时邀请新闻单位对提案的协商办理、实地视察和一系列调研活动进行专题报道,使提案的工作情况通过各种媒体与广大群众见面。
(五)加强政协提案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提案委员会努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改进交办方式,提高办公自动化程度,不断推进自己的工作。
三
十届政协五年提案工作的经验表明:要坚持以质量求发展,始终抓住提案质量这个基础,处理好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界别优势,发挥各界别委员优势,提出更多的具有界别特色的高质量提案;要注重发挥专委会在提案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提案工作机构的沟通,重视运用提案的方式,促进问题的解决;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和协作,经常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并对一些重要提案进行跟踪办理,促进提案办理质量不断得到提高。
各位委员,提案工作是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颁布实施,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了新的机遇。我市“十一五”规划的蓝图已经绘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为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提案工作一定能大有作为。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只要有利于促进提案工作发展的,就应当大胆实践,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实践中总结,在实践中完善。让我们同心协力,团结奋进,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提案工作“三化”建设进程,实现政协提案工作新的跨越,为我市“在全省争先发展,在中部同等城市率先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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