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法人员与共享电单车企业管理人员共同开展路面停放车辆整治。 对已投入使用的非法改装、非标共享电单车进行查处,对运营企业共享电单车仓储、集中充电场所等处进行检查,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考核……连日来,我市聚焦共享电单车行业,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构建共享电单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共享电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也是有效衔接公共交通接驳换乘、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交通服务方式。目前,全市共享单车投放量为9900辆,涉及哈啰、青桔、美团、松果、自由行等5个品牌。 我市全面加强共享电单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民生相协调,规范共享电单车准入、备案、停放、骑行、维护、更新等环节,提升安全运营水平,切实规范行业发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专项整治是构建共享电单车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抓手。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对辖区运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依规对已投入使用的非法改装、非标共享电单车进行查处。同时,对运营企业共享电单车仓储、集中充电场所等处进行检查,督促运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按照电气、消防等安全标准改建完善相关场所,并加强日常检查、巡查;鼓励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督促运营企业定期对共享电单车蓄电池进行检测,按照国家规定对达到安全使用年限的蓄电池进行报废处理。 我市积极落实登记制度,提升共享电单车管理、服务水平。各县区研究建立与城市发展规划、公共交通发展和城市空间承载能力等相适应的共享电单车投放机制,合理确定运力投放规模;开展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动态调控车辆投放数量,激励运营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督促运营企业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做好共享电单车注册登记、号牌申领等工作。指导运营企业落实好“用户实名制注册和使用”要求,在车身醒目位置和手机App设置警示标志、标语,不得向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电单车服务。 共享电单车的规范停放一直是我市交通运输部门关注的焦点。我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住建、城管、消防救援等部门,综合考虑公众出行需求、停放设施资源、消防疏散要求等因素,对现有共享电单车停放区域和点位进行优化调整,在便利群众接驳出行的同时兼顾了消防安全要求。支持运营企业在停放区域内通过采用设置电子围栏、精准定位、蓝牙道钉等技术手段,引导用户按照标志、标线停放;鼓励企业采用“收取车辆调度费”“用户信用评分黑名单”等措施,对违规停放车辆的用户进行警示处罚,对用户的车辆停放行为实施有效监管。冯梦琪 李国彪 闫鑫生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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